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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帝也有难办的事

(2023-12-11 06:23:52) 下一个

一般认为,中国的皇帝权力太大了,想干什么就干什么,谁也奈何不了他。平时我们说谁谁独断专行,说一不二,“就象皇帝颁了圣旨一样”,是必须照此办理的。古代戏曲里说,皇帝说话是“开金口,露银牙”,说啥是啥,任何人都无法改变,所以才有了“桐叶封弟”等无数荒唐。尤其是百年前的“新文化”运动,传统的帝王社会就被一些文人打上了“专制”的标签,把中国传统社会描绘成一帝王在上、为所欲为,群臣战兢、唯命是从的“奴才”式画面。事实上,古代帝王并不是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的,也有着太多的约束与无奈

古代帝王不能随心所欲,主要是有着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的制约。主观上的制约是传统的“天命不可违”的文化道德体系,令其不敢胡作非为;客观上的制约是传统的分立”的政治制度体系,令其不能随心所欲。

古代皇帝乃万乘之尊,他谁都不怕,但他怕天怕地怕鬼神怕因果报应,而且还害怕违背礼法的指控,害怕史上留下恶名。有了畏惧,就有了收敛,所以在中国古代,有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,那就是历代帝王都有“罪己诏”,说通俗点,就是今天的检讨书。         相传最早始于夏禹、商汤此后,周成王、秦穆公、汉武帝、唐德宗、宋徽宗和明、清帝, 都曾经颁发过罪己诏。罪己诏大多是在社会矛盾尖锐、内外交困,国家危难,天降凶兆之时颁发的 ,帝王对自身过错和失败进行反省、忏悔。因此 史称:“禹、汤罪己 , 其兴也勃焉桀、纣罪人,其亡也忽焉。”所以罪己诏成了帝王认错悔悟的经典模式。
   据学者统计,历史上共有79位皇帝下过罪己诏:汉朝15位、三国3位(曹魏1位、孙吴2位)、晋朝7位、南朝14位、北朝1位、隋朝1位、唐朝8位、五代6位、宋代7位、辽代1位、金代1位、元朝4位、明朝3位、清朝8位。当然也有死不认罪的,如秦始皇就是,不过这些皇帝的下场都很惨。
   史上最著名的罪己诏,要算汉武帝在晚年作的《轮台罪己诏》了汉武好功好战,使得“海内虚耗,人口减半;加上自己骄奢淫逸,盐铁垄断,使得民怨沸腾,怨声载道。晚年,他深知再不改弦易辙,汉王朝会成为亡秦之续。于是下轮台罪己诏》,公开承认:“朕即位以来,所为狂悻,使天下愁苦,不可追悔。自今事有伤百姓,靡费天下者,悉罢之!”反省自己的错误,悬崖勒马,调整政策,宣布“禁苛暴,止擅赋,力本农诚为亡羊补牢,尚未为晚,只是苦了百姓好几十年。唐德宗李适生性自负贪婪,兴宫市与民争利,猜忌功臣,使得藩镇纷纷割据,天下危困。他两位贤臣李泌、陆贽叫他认错。于是由陆贽执笔起草罪己诏。这道诏书开头就说:“致治兴化,必在推诚;忘己济民,不吝改过。”其言词恳切,据说竟令“士卒皆感泣”北宋末年,金兵进逼,在此紧要关头徽宗听从大臣的建议下罪己诏 ,在诏书中列数了自己的罪过“言路蔽塞,谄谀日闻,佞幸专权,贪官得志赋税竭生民之财,戍役困军伍之力。多作无益,侈靡成风。”“追思己过 , 悔之何及!”尽管斯时北宋王朝大势已去,装模作样的“罪己诏”已无济于事,可这检讨还是够具体而深刻的。历史上颁“罪己诏”最多的皇帝清世祖顺治,他在位时,自然灾害多,“水旱累见,地震屡闻,“冬雷春雪,陨石雨土”,他把这一切自然现象都归罪于自己的“不德,上干天咎,所以屡下罪己诏。临终时还留下了一道罪己遗诏,淋漓尽致地为自己列举了十四条罪状,那决不是“七分天灾,三分人祸”的藏藏掖掖推卸责任,而是痛彻灵府,了无虚语

除了畏天命,古代帝王还怕史官,他们一般不想在青史上留下骂名,所以对自己行为多了些检点。那唐太宗何等功业,但也还怕史官给他留下什么污点,所以贞观十六年四月的一天,他对史官褚遂良想看看他的《起居注》:“卿记起居,大抵人君得观之否?”褚遂良说:“今之起居,古之左右史也,善恶必见,戒人主不为非法,未闻天子自观史也。”褚遂良坚决拒绝了他。太宗还是不死心进而打探:“朕有不善,卿必记耶?”褚遂良答曰:“守道不如守官,臣职载笔,君举必书。”唐太宗最终也没有看成起居录北宋司马光《涑水纪闻》记,一次,宋太祖赵匡胤正在花园弹鸟,有臣说有要事相报,结果报告的是平常事,赵匡胤很生气,对方却说总比弹鸟重要。赵匡胤大怒,用斧柄撞掉来者两颗门牙。来人将牙拾起来放到怀中。赵问是想去告我吗?来人答:臣没地方告你去,但史官会把这事记下来的。听罢是语,这赵匡胤陪上笑脸,并赏赐了来人。

不管今天我们怎么看,九五之尊的皇帝能在一定程度上认识自己的错误,并能公开做出深刻检讨,且能在一定程度上改正之,这完全给以肯定的。说句不中听的话,今天有些共产党人还真没有这种胸襟与勇气,究其原因,根本一点恐怕就是错误理解了“共产党人是无所畏惧的这条“语录”,如果一个人什么都不怕了,就什么事都可以做出来。

另一方面,皇帝做事,也还有着制度的约束,不是随心所欲任其胡来的;当然,历代如商纣、秦皇、隋炀等许多暴君是不受任何约束管制的,但无一例外都是亡国之君(秦亡在二世,究其本原,实亡于嬴政也)。当然,这种制度有一个完善的过程,概言之,唐初确立的“三省分设、三权分立”是古代政府政治结构最成熟的模式。唐朝承袭隋代的三省六部制,中书、门下、尚书三省,分担秦汉以来的丞相职权,钱穆先生《国史新论》有个形象的比喻“汉代宰相是首长制,唐代宰相是委员制”。中书省负责草拟政府的最高命令,称为“定旨出命。草拟诏令的官员是“中书舍人”,《资治通鉴》中记载,中书省有六位中书舍人,多是富有文学资望的人。遇到有政事,他们先开会讨论研究后,确定基本原则,然后各自起草诏书,称之为“五花判事。草诏完成后,交由中书令选定修改,交给皇帝,如果皇帝认可,则在诏书上画一个“敕”字,但是,这样的诏书还不能成为政府合法命令。这封画了“敕”字的诏书,要送到门下省审查复核。门下省设给事中四人,通过认真研究,如果他们认为诏书有问题,便可将诏书驳回,称为“涂归”。所以,即使皇帝画了“敕”的诏书,如果没有门下省盖章,就不能生效,那圣旨也就等于废纸。只有通过了门下省审核同意签发了的诏书,才能交到负责执行的尚书省,由尚书省发给吏、礼、户、兵、刑、工六部执行。这样三省权力平等,达成决策、审议和行政权的互相制衡。唐太宗为了避免中书和门下省在诏令的草拟和驳回之间,造成不必要的延误和麻烦,在门下省内设立了政事堂,即“中书、门下省联席会议”,两省长官、侍郎都要出席。诏书要盖上“中书门下之印”,才算合法,否则就是乱命,不必遵从。历史学家都承认,唐王朝是封建社会鼎盛期,何以至此,制度的科学是重要的原因。

  正因为如此,古代社会的皇帝也有说了不算的情况,比如《旧唐书·刘祎之传》载,唐睿宗垂拱三年,刘祎之被诬告收受贿赂,并与别人的妾私通。刘祎之是武则天提拔的,,但反对武则天摄政,武氏认为刘忘恩负义“祎之我所引用,乃有背我之心,岂复顾我恩也!”因此对刘怀恨在心。这次,武后抓到了整肃刘祎之的机会,于是她命肃州刺史王本立审查此案。王本立向刘祎之出示敕命,没料到刘祎之看了文书,驳斥道:“不经凤阁鸾台,何名为敕?”因为武后是挟私报怨,没经过中书省门下省审批,刘祎之根本不把这圣旨当作回事。

  北宋仁宗年间杜衍宰相。《宋史·杜衍传》记,当时一些皇亲国戚,想皇帝的光,谋个官职,仁宗有时候碍于情面,只好发诏书封官可是宰相杜衍审核一概不批准,“每内降恩,率寝格不行,积诏旨至十数,辄纳帝前”仁宗也无法,只有向欧阳修诉苦:“外人知杜衍封还内降邪?凡有求于朕,每以衍不可告之而止者,多于所封还也。”

宋真宗朝的宰相李沆则更不给皇帝面子。真宗甚宠妃子刘氏,想封她做贵妃,于是,写了一道诏书,派送给宰相李沆审批;但按宋朝的规定,刘氏没有做贵妃的资格,李沆当着使者的面,把宋真宗亲手写的诏书给烧了,宋真宗无奈,只能打消这个想法。据《宋史·李沆传》云:“沆对使者引烛焚诏,附奏曰:‘但道臣沆以为不可’其议遂寝史书言之凿凿,白纸黑字,这些事儿应该还是真实的。

可见,道德的规范,制度的约束,是政治清明的重要法宝,没有道德抑制人性中的恶念,没有制度管束住手中的权力,潘拉多盒子中的邪恶就全部释放,咱们老百姓就死无葬身之地了。同时,我们也不要错误地认为,古代帝王真正是“和尚打伞,无法无天”的,他们有着道德与制度的双重制约,很多时候、很多事情还是不能胡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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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umiao 回复 悄悄话 还有刘少奇因为三年饿死几千万的人,说了毛泽东一句:“这是要上史书的”,引起老毛这个独裁皇帝的杀心。
ahniu 回复 悄悄话 所以说 崖山之后无中国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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