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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选举团

(2004-12-19 19:04:02) 下一个

2004-11-03 10:42:05婚姻生活

美国的大选,实际上不是直选,而是选出选举团(electoral college),然后由他们在十二月再投票选总统。

选举团的由来和人数


过去通讯不发达,许多州牛多人少,根本就不知道谁是候选人,就事先选出几个“德高望重”选举人(elector, 大选时大家就只按党派投票。哪个候选人赢了,再由选举人去投这个赢了的候选人的票(是不好理解,把选举人理解成橡皮图章,就像他们说人大那样)。


选举团的人数是该州的参议员加上众议员的人数的总和。每州有俩参议员,至少一个众议员,所以,一个州至少有三个选举人,他们就叫选举团。

选举团的利弊


选举团的选票数实际与该州人口并无关联。加州是个大州,有55名选举人(选票),却代表近四千万人,平均每个选举人要代表60多万人;而阿拉斯加看上去只有三票,却代表不到63万人,每个选举人只代表区区不到21万人, Wyoming只有16万五。利弊看你怎么说,利是,小州投票率再低,也保证有三票,弊是大州投票率再高,也只有55票。其他的利弊还有:

赢家通吃
虽然没有法律规定选举人必须投赢得本州总票数的候选人的票,一般来讲,谁赢了该州的普选,就拿了所有该州的选票。如果可以按普选票数分派的话,就佛罗里达来讲,2000年高尔早赢了小布什。据说这样是给舞弊的增加困难,怎么增加了在下至今没弄明白。再就是,这些选举人应该是政治上的“明白人”但不能有自己的见解,象机器人一样,结果怎么说的,就怎么投票。但这些人也吃粮食,也有七情六欲,历史上就有“反戈一击”“我行我素”的人。所以在下看来,这也是又开了一条作弊的门路,那个选举人要是届时犯了病,又没带药吃,并没有法律约束。不过你要是明显地捣蛋,要判罪,终生监禁的。

选举团制度不是想改就改的,要通过修改宪法。怎么修改宪法?要在参众两院以2/3通过,3/4的州通过。虽然比癞蛤蟆上天要容易些,但和吃天鹅肉差不多。所以小布什发起的关于婚姻的定义(否定同性恋婚姻),阿诺发起的总统候选人的条件,离写进宪法还远。

针对一党就更难了。中部的大片的红色州,都是人少牛多的红脖子的天下。这些人历来就只知道共和党。民主党若想改动,真是做梦娶媳妇了。

其实不动宪法也有辙,就是平均选举人所代表的人数。那就要增加众议院人数,这只要众议院通过就行了。但这也是民主党的一厢情愿。如果加州,纽约,伊利诺诸州和红脖子的州的票数和其选举人所代表的人数相等,保险每次都是民主党赢。

明白了选举团,就不会看到地图都是红色而激动了。也是,再好的制度,也有弊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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